为进一步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等10项规范的通知》(校教字〔2013〕1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申报
(一)题目应符合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难度适宜,工作量饱满,应与学生的知识、能力相匹配,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避免题目过空过大、脱离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
(二)鼓励选题来源于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且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比例≥50%。题目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实用性和创新性,能够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题目应一人一题,不得与往届重复,内容不得涉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并由指导教师填报《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附件1)。
(四)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审核,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评审表》(附件2)。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审核意见后,反馈指导教师审核意见。
(五)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传论文管理平台,经学生及指导教师确认后不可进行更改。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
(一)开题
1.学生根据所选题目的任务书,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3),并参加开题工作。
2.继续教育学院采用开题报告会的形式组织本专业全体学生参加开题工作,具体开题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确定。但最迟须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安排2周内完成。
3.通过开题环节的学生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工作阶段;如开题未获通过,学生须重新准备开题报告,再次开题,直至通过。
4.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工作,指导教师可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取消学生继续撰写论文的资格。
(二)中期检查
1.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情况,学生提交论文初稿,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参加中期检查工作。
2.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初稿进行检查与审核,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提出批评并加强督促;对完成任务有困难者,应帮助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
3.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严格执行周期进度计划,保证按期完成论文工作;同时,学生要做好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完整记录,做好阶段性总结,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学生论文工作进度、出勤等的考核。
4.指导教师对中期检查过程中论文存在问题,完成情况不理想的学生,要求重点关注,对于中期检查反馈结果不通过的学生,继续教育学院有权取消学生继续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申请的资格。
(三)撰写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须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专业要求》定稿后,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使用维普官方网站)。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相似度不超过30%,AIGC检测相似度不超过40%。
(四)凡申请学士学位者,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专业要求》(附件4)有关要求撰写。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评阅
(一)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交由指导教师评阅,并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达到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并定稿。
应达到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有关要求,且毕业论文(设计)终稿须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具备相关专业或行业背景的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阅,给出评分和评阅意见(附件7)。评阅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阅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答辩,要求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限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申请终审评阅。如合格可申请答辩,如再不合格,取消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二)不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一)学生通过评阅并取得答辩资格后,应按照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要求准备答辩材料,按期参加答辩;未取得答辩资格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过程中使用PPT进行答辩讲解,具体答辩流程和要求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拟定成绩采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拟定成绩须由答辩小组参考专家评阅给出的评分和评阅意见,以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总成绩也认定为不及格,当年不得毕业,若仍在修业年限内,可申请随下一届(批次)同专业重新答辩;成绩合格者将不给予再次答辩机会。
五、违反学术规范和论文抽检存在问题的处理
(一)对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遵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附件5)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附件6)有关要求执行。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抽检结果,学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具体时间安排
2026届本科毕业学生论文工作于2025年10月启动,毕业论文选题工作须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学生论文定稿于2026年4月统一报送到学院进行统一查重,答辩及成绩录入工作须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学校学位评定委员评定。
学生须关注学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加入各组指导群,并向指导教师报到,进群后修改群名片为实名,根据指导教师要求进行撰写及修改,以免延误撰写规定时间。
事项 | 时间 |
论文选题 | 2025.10.20-2025.10.30 |
审核选题 | 2025.11.1-2025.11.10 |
开题报告及任务书 | 2025.11.10-2025.11.25 |
论文初稿形成 | 2025.11.25-2025.12.30 |
修改初稿,完成二稿 | 2025.12.30-2026.3.20 |
论文定稿 | 2026.4.30 |
注:在2025年11月10日前确定论文类别,确定后不可进行修改。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特点,结合实际情况,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分学位和非学位两类,只可申请一次,非学位不可转学位。申请学位论文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二)因各省学位英语考试结果发布时间不统一,在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发布前,学生坚持申报本届学位论文,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后,因学位英语考试成绩未通过,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可调整至非学位类论文完成全部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合格后与本届学生一同毕业,学校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不可申请延期毕业。
(三)学位类学生在本届毕业前因未达到申请学位条件(未通过审核、答辩、平均成绩、学位课成绩、学位英语、学籍学费等原因),但已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不再接受学生学位申请,与本届一同毕业不可延期毕业。
(四)毕业论文(设计)学位类和非学位类。学生因为个人原因未按学校和指导教师规定要求完成各阶段写作任务,导致不能完成论文写作,未能在本届申请学位或毕业的,学校不再接受学生学位申请。
(五)学位论文建议在20000字以上,内容必须有图、表、附件、图纸、公式、计算过程等支撑论文内容,并按撰写规定要求撰写,内容为纯文字的论文不能通过评审。因写作或降重等原因导致论文内容不通顺不规范,参考文献以发表5年内为主,且不少于25篇文献,其中英文文献不少于5篇,学生须确保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并按撰写规定进行标注角标,排列序号顺序以第一次出现为准排列参考文献列表,全篇论文必须按撰写规范进行排版,否则不能通过评审。
(六)学生为毕业论文(设计)第一责任人,学生要充分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在指导过程中要尊重理解指导教师,听从指导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承担学生指导工作的同时还有其它教学任务,学生应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论文写作工作,积极主动联系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未按各时间节点完成写作任务的,指导教师有权进行放弃指导处理,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有推荐权和最终审核权。
(七)如发现违反学术不端行为的,按《哈尔滨工程大学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答辩时须准备胶装好的纸质论文三份及PPT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每生15分钟左右,10分钟进行PPT论文讲解及演示,5分钟进行回答提问。答辩环节只安排一次,不再进行补答辩。
(九)通过学位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按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进行查重并提交学院汇总,提交材料:毕业论文(设计)WORD格式、附件ZIP格式、查重报告PDF格式,学院组织通过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加入年度论文审核群,提交材料须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docx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评审表.docx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任务书.docx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专业要求.docx
附件5:哈尔滨工程大学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docx
附件6: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