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11111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11-13作者: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浏览:10

各校外教学点及学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组织实施、完善线下面授教学、强化线上网络学习,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安排,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运行

  (一)线上课程学习。各年级专业学生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期网络课程的学习及测验环节,各校外教学点应及时掌握学生线上学习进度,并督促学生完成网络教学平台上提供的所有课程学习,如未按要求完成线上学习任务的,不予安排相应课程的考试。

  (二)面授课程教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线下面授教学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各校外教学点应根据教学要求,将各层次各专业面授课程教学的具体课程安排和授课时间上报学院审核备案。

  (三)主讲和辅导教师聘任。主讲和辅导教师选聘条件参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和学校文件要求,主讲教师由学校统一指派相关教师授课,各校外教学点可自聘辅导教师在本学期面授课程开始15天前上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经批准认定备案后聘用。

  (四)教学运行管理。各校外教学点按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开展线上教学与面授教学、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严格考勤。承担线下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认真做好课程思政工作,切实解决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难点、疑点问题。

  二、学业水平测试

  根据开设专业教学计划由学校统筹安排学业水平测试课程考试,各校外教学点须在11月30日前上报考试安排,学校于12月底前完成考试任务。各校外教学点按照规定要求在学院全程督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各校外教学点要严格考生身份信息核对,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学业水平测试考试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三、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答辩工作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校内外专家评审、答辩、成绩登录等环节,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一)时间安排。2025届本科毕业学生论文工作于2024年11月启动,毕业论文选题工作须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学生论文定稿于2025年4月统一报送到学院进行统一查重,答辩及成绩录入工作须在2025年5月底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归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准备工作要求。

  1.各校外教学点要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传达至每一位学生知悉。

  2.各校外教学点于11月30日前统计上报2025届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

  3.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须本人在11月20日前向校外教学点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外校教学点统计整理后上报学院。

  (三)特别注意事项。

  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特点,结合实际情况,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分学位和非学位两类。申请学位论文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2.因各省学位英语考试结果发布时间不统一,在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发布前,学生坚持申报本届学位论文,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后,因学位英语考试成绩未通过,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可调整至非学位类论文完成全部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合格后与本届学生一同毕业,学校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不可申请延期毕业。

  3.学位类学生在本届毕业前因未达到申请学位条件(未通过审核、答辩、平均成绩、学位课成绩、学位英语、学籍学费等原因),但已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不再接受学生学位申请,与本届一同毕业不可延期毕业。

  4.学位类和非学位类学生因为个人原因未按学校和指导教师规定要求完成各阶段写作业任务,导致不能完成论文写作,未能在本届申请学位或毕业的,学校不再接受学生学位申请。

  5.学位论文要有图、表、附件、图纸、公式、计算过程等支撑论文内容,并按撰写规定要求撰写,内容为纯文字的论文不能通过评审。因写作或降重等原因导致论文内容不通顺不规范,不能通过评审。参考文献不少于25篇,其中英文文献不少于5篇,并按规定进行标注,序号以第一次出现为准排列参考文献列表,全篇论文必须按撰写规范进行排版,否则不能通过评审。

  6.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听从指导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承担学生指导工作的同时还有其它教学任务,学生应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论文写作工作,积极主动联系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未按各时间节点完成写作任务的,指导教师有权进行放弃指导处理,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有推荐权和最终审核权。

  7.如发现违反学术不端行为的,按《哈尔滨工程大学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8.答辩时须准备PPT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每生15分钟左右,10分钟进行PPT论文讲解,5分钟进行回答提问。答辩环节只安排一次,不再进行补答辩。

  四、教学质量督导

  结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运行实际情况,本学期学院将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督导,多形式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对各校外教学点教学组织实施过程各环节进行检查督导。

  五、其它事项

  各校外教学点要认真细致进行统计工作,并做好与学生沟通及说明工作。各校外教学点在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过程中发现或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学院沟通联系,确保各项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