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11111

关于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做学籍清退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4-08-23作者: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浏览:232

各校外教学点及校本部学生: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哈工程校发〔2022〕71号)文件要求,韩建远等36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拟取消学籍,现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各校外教学点和学生对取消学籍处理如有异议,可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申诉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51-82519895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docx

 

 

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