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11111

关于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马忠扬等54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决定

时间:2024-04-01作者: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浏览:14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哈工程校发〔2022〕71号)第二章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54名学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和缴纳学费,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逾期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不予注册学籍,并标注为放弃入学资格,以后不再恢复学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15日,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请本人致电0451-82519895。

 

      2024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docx


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