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密柜为保存各类等级考试试卷及相应计算机专用,由自考办负责管理。
二、保密柜使用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考办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操作。
三、试卷及专用计算机必须存放在保密柜内,做好防潮、防火、防盗、防鼠,确保绝对安全。
四、在试卷及专用计算机送入保密柜前进行清空,自考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黑龙江省招考办的有关要求对保密柜的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试卷及专用计算机进入保密柜后,试卷保密、保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试卷保密柜管理人员守则》,做好值班及交接记录,并拒绝无关人员接触保密柜。
六、保密柜必须由保密人员和考务人员分别掌管,双方人员同时在场方能开启保密柜。
七、保密柜除试卷外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发现问题或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妥善处理。
八、试卷保密柜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制,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要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